新乡县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省厅《河南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市局《全市公安机关推进落实便民利民和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制定了《新乡县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
新乡县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共8项)
序号 |
部门名称 |
抽查事项 名 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 主体 |
事项 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县公安局 |
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事业单位 |
1%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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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公安局 |
对民用爆炸物品治安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般检查事项 |
爆破作业单位 |
50%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二次,县级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4次;非营业性爆破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一次,县级公安机关年不少于2次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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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公安局 |
对公章刻制业的治安检查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般检查事项 |
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 |
1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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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公安局 |
对典当业的治安检查 |
《典当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般检查事项 |
典当业经营单位 |
10%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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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公安局 |
对废旧金属收购的治安检查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 |
5%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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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公安局 |
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单位的购买许可、运输许可及备案情况的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第二十六条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每年不少于2次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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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公安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网安部门 |
一般检查事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定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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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公安局 |
对重要信息系统所有单位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网安部门 |
一般检查事项 |
二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所有单位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定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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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