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2-04-29 浏览量:23

新乡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省厅《河南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市局《全市公安机关推进落实便民利民和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制定了《新乡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

新乡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共8项)

序号

部门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

主体

事项

类别

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

检查方式

备注

1

公安局

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事业单位

1%

每年不少于两次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2

公安局

对民用爆炸物品治安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般检查事项

爆破作业单位

50%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二次,县级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4次;非营业性爆破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一次,县级公安机关年不少于2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3

公安局

对公章刻制业的治安检查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般检查事项

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

10

每年不少于两次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4

公安局

对典当业的治安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般检查事项

典当业经营单位

10

每年不少于两次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5

公安局

对废旧金属收购的治安检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般检 查事项

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

5

每年不少于两次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相结合

6

公安局

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单位的购买许可、运输许可及备案情况的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般检查事项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购买、运输的单位

5%

每年不少于2

现场检查

7

公安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网安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5%

1次/年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定向检查、

8

公安局

对重要信息系统所有单位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网安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二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所有单位

5%

1次/年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定向检查、

新乡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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