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关于中央对地方教育类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及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调研工作汇报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2-03-30 浏览量:3

  近日省监管局调研组对新乡县开展中央对地方教育类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教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教育均衡发展提质加速,根据《中央对地方教育类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及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将我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及小学教学点88所(含民办11所),初中15所(含民办4所),一贯制学校10所(含民办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8687名,其中小学生31943名,初中生16744名。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职工2696人,其中专任教师2578人(小学1525人,初中1053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教职工2175人(小学1180人,初中995人),其中专任教师1668人(小学885人,初中783人)。

  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中央对地方教育类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始终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招标采购要求,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列入规划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启动,当年验收投入使用。同时将中央对地方教育类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

  我县严格落实中央教育类转移支付政策,把地方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健全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往来账目清晰,票证完整,手续齐全。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学校为单位,逐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教育是民生之首。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对这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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