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1—2022年度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2-02-08 浏览量:3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21〕10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1〕129号)文件,拨付新乡县应急管理局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802万元,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保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该笔补助资金已于2022年1月份通过“一卡通”补助发放平台全部发放完毕,直达受灾群众。

  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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