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加快推动灾后重建和全面恢复市场主体活力,缓解广大群众因疫情带来的生活压力,我县积极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文《关于新乡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新自资〔2021〕127号)文件精神,根据县领导批示和四部门联审联批表,2021年11月至12月份共办理符合契税补贴1397户,共需补贴资金248.213765万元,我县在财政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第一批商品房契税资金拨付到位。
我县政府为了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出台了《关于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执行时间的通告》(新自资〔2021〕128号),延长我县申报补贴时间。因此今后,我县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强化商品房契税补贴资金保障,切实体现政府的“兜底”责任,给广大群众吃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