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权责清单管理。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通过取 消、承接、下放、更名等方式,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813项。规范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印发《新乡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四同”。
(二)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认真对照负面清单所列事项改进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进行全面排查,未有违规设立准入事项的情况,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三)优化基层管理体制。
全面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基层管理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273项县级权限下放乡镇,进一步扩大了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乡镇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积极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基层构建了以党建为统领的多网合一治理模式,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23个县直部门组成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梳理事项清单,确定27个抽查领域、60个抽查事项,明确监管责任,在农业生产资料监管、金融企业等开展抽查。目前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单位23个,执法人员313人,下发检查对象1571个,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增加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制定了《新乡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共梳理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55项,涉及11个单位,已印发《新乡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为进一步解决企业、公民办事难、证明多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修订了《新乡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新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有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完善《新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3名律师加入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截止到12月31日,政府法律顾问共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9次,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论证、审核及修改53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25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4次,参加政府常务会议12次,利用会议举办法治讲座5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县直单位和乡镇共聘请法律顾问46名。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发文、清理等流程的把控,按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进一步严格落实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措施的通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核。2021年度,新乡县共审查通过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向市司法局及县人大完成备案,并及时在新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清理5次,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份,经审查,继续有效21件,废止1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2021年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县新增加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160个,行政执法监督证件7个。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可以链接到执法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开展执法工作时严格落实相关记录要求和法制审核制度。本年度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件14起,接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备15份。
(二)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县司法局组织县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0家主要执法单位,以交叉互评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达到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的良好效果。
(三)加大执法培训力度。
进一步做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公共法律培训及考试1次,培训人数120人次;其他局委组织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会10余次,培训人数560人次;县直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对各乡镇进行专业执法培训16次,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采用风险防控前置,使得违法行为数量降低,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等行政执法单位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分类给出违法风险防控建议,积极开展风险告知及宣传工作,为新乡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着力培育县烟草专卖局创建“2021年度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以创建促提升,县烟草专卖局以行政指导为主线,以一本行政指导漫画手册、一部行政指导微视频、一个“老茹帮忙”工作室为创新三部曲,推动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用干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定期开展“线下+线上”惠民宣传,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客户的困难事、烦心事。
(三)推进免罚清单制定。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印发了《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1年,县税务局共计进行违法违章登记295户次,其中“首违不罚” 226户次,发放“首违不罚”告知书295份。县生态环境分局办理减轻处罚4起,免予处罚11起。
六、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制定《新乡县政府信息公开九项工作制度》,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6745条,其中政务要闻3596条,政府信息公开3050条;县长信箱共收到信件85件,已督促办理解决85件;依申请公开受理23条,全部办结;网站访问量达173442次。
(二)发挥审计综合监督作用。
积极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8个,出具审计报告38份,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182.0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927.3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6条,增收节支1228.97万元。
(三)积极接受司法监督。
严格执行《新乡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的要求,县级领导带头出庭应诉,2021年政府领导在市中院和县法院共参加庭审3次。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综窗受理“来即办”。
在全市率先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831项,产生办件事项1831项,产生办件事项比例达100%,位列全市首位。2021年办件总量累计480293件,其中网上办件量累计168281件,线下办件量累计312012件,人均办件量1.35,位居全市首位,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99%。
(二)监督评价“事好办”。
坚持“好差评”工作制度,主动“开门纳谏”,自觉接受监督,开通政务大厅服务、热线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服务端、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渠道开展政务服务评价,实现纳入政务服务网事项全覆盖。2021年,政务服务网上评价数累计68787次,好评率达99.99%,接受咨询投诉23次,办结率达100%。
(三)办事最多“跑一次”。
积极承接省、市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优服务、“最多跑一次”的要求,遵循应进必进、应办必办原则,梳理高频业务审批事项458项,优化并联审批流程,简化并联审批程序,压缩办结时限,推进流程再造。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2021年共受理74件行政复议案件,截至12月31日,已结案60件,14件仍在审理中。办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33件,撤销决定14件,申请人自行撤回复议申请11件,调解结案1件,变更处罚1件。对家庭困难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残疾人史某某无证行医案,作出县政府自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以来首份直接减轻处罚的决定,复议决定实现了惩罚与教育结合的良好效果,当事人十分满意,为政府写感谢信送锦旗表达谢意,此案例被市政法委作为教育整顿中的典型案例拍成视频进行宣传。
(二)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021年,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以组织队伍建设为支撑、以工作经费落实为保障,通过充分利用、调动县调处中心、司法所、乡镇村调委会及专业性调委会等调解工作资源和力量,定期对全县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排查和化解,全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18件,调解件数418件,调解率达100%,化解率达95%以上,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力或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和命案事件,全力维护新乡县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对象覆盖至低收入群体。2021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42件,帮助当事人追回赔偿132.5万元,当事人为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感谢锦旗4面。援助案件被评为市级精品案3件,省级优秀案件1件。
(四)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辖区内179个行政村(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村(居)法律顾问共建立或加入所在村微信群160个,接受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719件,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67件,开展法治讲座14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3起,提供现场法律服务37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3件。
(五)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依法履行部门职责,构建“大综治、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县级领导定期接待制度,从来访登记、领导接待、矛盾调解、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宣传等工作环节实现了信访群众和矛盾调处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九、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制定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利用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与培训,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已组织4次,集体学习了《政府督查条例》《反食品浪费法》《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为全县干部作表率。
(二)加强依法行政理论测试。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知识点等纳入依法行政理论测试范围。9月,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组织部抽选11个主要执法单位的55名骨干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理论考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达到了以考促学、以知促行的目的。
(三)完善日常“充电”方式。
为使广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形势,强化自身法治思维,适应依法全面履责新要求,2021年,县司法局编撰《法治政府》刊物8期,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提供日常学法的资料,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集体讨论,及时研究解决全县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细化分工,确定每项工作牵头和落实单位,夯实责任,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的有效落实。
十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展不平衡,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不同部门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是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加强,特别是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现实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是服务型执法推进不够深入,法治宣传积极性需进一步加强等。
十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从源头、过程、结果全过程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二是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与监督,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常态化专业与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
三是督促各执法单位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保证日常执法工作的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低于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尤其是重点执法领域及执法案件较多的部门。
四是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2022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大力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砥砺奋进,埋头苦干,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全力推进新乡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