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创新环境执法手段,利用无人机执法迅速查处一家环境违法企业。
2022年4月21日,新乡县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一处院落,大门紧闭。执法人员随即利用无人机对该处院落的角落、夹缝、沟渠及主体周边环境近距离取证。发现该处院落是一家无任何环保手续及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镀锌加工点,新乡县分局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取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新乡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两个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坑内的废水提取样品,检测报告显示废水重金属超标。该镀锌加工点的负责人姚某某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含重金属、腐蚀性特征的水污染物,新乡县分局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姚某某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有关规定,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给公安部门。
新乡县分局利用无人机技术对容易滋生“散乱污”企业的闲置厂房、废弃养殖场等场所,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后,新乡县分局将继续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