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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新政办〔2022〕16号
发文机关:
新乡县人民政府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5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政办〔2022〕16号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经济开发区代管村居划转移交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6-15 16:34 浏览量: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经济开发区代管村居划转移交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9号)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新乡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遵循“开发运营去行政化和主责主业去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打造县域转型发展主战场主引擎。经县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科学界定、应剥尽剥、有序移交、平稳过渡”的原则,剥离新乡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教育、文化、体育、民政、卫生健康、信访、社会保障、“三农”、治安维稳、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住房保障、村居管理等社会管理职能,交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代管村居的划转调整

  新乡经济开发区原代管的大兴、杨屯等2个行政村划转至七里营镇人民政府管理;

  新乡经济开发区原代管的王屯、张青、魏庄、娄村、闫庄、李庄、许庄、苗庄等8个行政村划转至小冀镇人民政府管理。

  三、具体职责

  1、划转后的教育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划转后的民政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划转后的卫生健康工作由县卫健委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划转后的信访维稳工作由县信访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划转后的社会保障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划转后的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工作由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划转后的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工作由县住建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划转后的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等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划转后的城市管理工作由县城管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划转后的医疗保障工作由县医保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划转后的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划转后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局会同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划转后相关村居的经济管理职能移交给相关乡镇;

  14、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由相应部门负责落实。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3月15日)。召开新乡经济开发区代管村居划转移交动员部署大会。

  2.村居划转(3月16日—3月18日)。由七里营镇、小冀镇分别派工作组进驻10个行政村。新乡经济开发区将代管10个村按要求划转至七里营镇、小冀镇。

  3.社会事务移交(3月19日—3月31日)。社会事务移交各项工作基本完成。

  4.全面完成村居划转(4月1日—4月10日)。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是省、市加快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促进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乡经济开发区村居划转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小冀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乡镇村居划转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处理划转移交工作。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任务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代管村居划转移交完成后,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第一时间承担管理责任,强化底线思维,把问题想在先、把工作做在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群众利益不受影响。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肃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大力营造有利于村居划转的浓厚氛围。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守纪律,不讲不利于村居划转的话,不做不利于村居划转的事,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厉打击恶意阻挠和操纵破坏村居划转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在村居划转工作中不作为干部相关责任。

  附件:新乡经济开发区村居划转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新乡经济开发区村居划转移交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万银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组长:张 锋 县政协党组书记、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王明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祁 磊 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副县长

  于 智 县政府副县长

  汪新文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亚民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刘 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业胜 县编办主任

  张 超 县教体局局长

  梁 炜 县民政局局长

  任 鹏 县卫健委主任

  莫谨铭 县人社局局长

  岳国有 县住建局局长

  李明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乾 县公安局局长

  孟倩倩 县医保局局长

  曹坤栋 县城管局局长

  于 洋 县信访局局长

  张 罡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范海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丁庆丰 七里营镇镇长

  刘化波 小冀镇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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