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3]05号 关于《河南华洋封头有限公司年产18万件封头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华洋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耿守勋(资格证书编号:2016035410352014411801001067)编制的《河南华洋封头有限公司年产18万件封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青年路780号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18万件封头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工艺及产能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清洗工序。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生产车间密闭,不工作时,清洗池加盖密闭,工作时,废气经池边集气系统收集后通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9mg/m3、排放速率0.1kg/h(15m高排气筒)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02mg/m3限值要求。 2、废水: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能力5t/d,处理工艺为“隔油池+加药反应池+板框压滤机+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臭氧循环池+RO反渗透+电蒸发”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要求。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监控系统,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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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ull-00-2023-0011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环表[2023]05号 关于《河南华洋封头有限公司年产18万件封头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3-02-02 11:26 浏览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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