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守护药品安全,确保放心消费”为主题,结合《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全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2023年新乡市涉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要求,在我县开展了涉疫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活动。
督促引导药店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按要求从事药品经营和药事服务活动。针对药店容易出现的隐患问题,将日常检查重点归纳为药品流通追溯系统、购销存数据一致、处方药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等内容,要求企业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精准研判分析,严格执法检查。通过对历年“315”节点消费投诉纠纷的分析和研判,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在依托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开展网络巡查基础上,强化日常现场巡查。对没有进行认真自查整改、敷衍应付、屡查屡犯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切实提高药品零售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接下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确保药品安全消费,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和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