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抓调解 以人为本促和谐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3-27 浏览量:3

  近日,新乡县人社局仲裁股受理一起因工伤事故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的仲裁案件审理机制,仲裁股联合工伤股共同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员对该案件充分调查后,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得出的问题逐一解决。问题一是用人单位主体适格问题:劳动者一方与第一仲裁对象并不存在直接关系,而是与第三方单位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经向劳动者一方及第三方单位释明后,当事人及第三方单位均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问题二是工伤是否能够成立:经与工伤股探讨案情、分析事故过程,并向第三方单位告知该事故为工伤事故。问题三是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调解员对当事人及第三方单位充分释法,就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一方32万元。

  案件圆满结束,劳动者一方及其代理律师激动的对调解员说:感谢调解员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办案技巧及公平公正、执法为公的态度,如此复杂案件经你们仲裁委抽丝剥茧法的调解,避免了我们长达三五年的诉讼时间,给我们减轻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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