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形象,化妆品也就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和青睐。一年一度的“五一”小长假将至,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五一”期间谨慎选购化妆品,确保化妆品消费安全,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全消费提醒:
一、随着近期气温不断的回升,防晒、护肤类化妆品消费热度也将持续走高,购买时请仔细阅读防晒指数。防晒指数缩写为SPF,是测量防晒品对阳光中紫外线UVB的防御能力的检测指数。防晒指数越高,需要加入大量的防晒剂、油脂和成膜剂,会造成安全隐患,加重皮肤的负担。理论上SPF合适就好,不是越高越好。
二、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份,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语。
三、选购进口化妆品时,重点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名或地区名,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进口化妆品批准或备案文号、使用期限、净含量、成分表等。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四、在购买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五、购买化妆品时,不管是特殊化妆品还是普通化妆品均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伪。或打开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搜索“化妆品查询”,来查询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六、化妆品不应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食用级”的,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七、消费者切记不要购买或使用美容美发单位现场制作的化妆品。
八、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也要符合标签规定。
九、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或在接受“四美”(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服务中如发现化妆品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微信公众号(12315)、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12315)等渠道投诉。同时,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商家按照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