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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2023〕4号
发文机关:
新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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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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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新政〔2023〕4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乡县种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3-06-27 10:12 浏览量: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中原农谷“一核三区”西区良种繁育优势区规划建设,打造种业领域战略科技力量,集中优势力量建设新乡县种业基地,创建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现就加快推进新乡县种业振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提升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构建政产研用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以集聚一流创新人才团队和种业优势资源为途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院所参与”的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打造县市乃至全国重要的种业创新高地,为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新乡县力量。

  (二)建设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推动。整合县域内种业资源和种子企业,通过优化组合、兼并重组,推动建设国有经济(或资金)占主导的种业企业,并给予持续政策支持。积极引入县域民营种业企业和种植合作社参与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自身造血能力。

  2.坚持政产研用相结合,打造一流平台。支持种业企业引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种质资源和人才,加大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3.坚持企业主体。以“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4.坚持机制创新,重塑创新生态。建立健全种质资源创新机制,育种资源整合、集聚、共享创新机制,在组织架构上解决科学研究与产业脱节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难题。建立更加科学、灵活、高效的人员激励机制,构建一流种业创新生态。

  二、发展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种业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良种繁育四大环节,建立分子育种实验室、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和农作物新品种中试与产业化基地。在种质资源保护方面,以兴建国内一流的智能化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满足省内未来30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为需求,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在育种创新方面,以大型表型鉴定平台、分子育种平台等为重点,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基础性、共享性研究和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在测试评价方面,以国家品种测试中心分站为重点,全面提升设施装备条件和品种测试(测定)能力。在良种繁育方面,以国家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国家级原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为重点,打造国家农作物良种生产基地,有效保障良种供应,全面提升良种化水平。形成“保、育、测、繁”分工合作、紧密衔接的现代种业发展格局,实现基础强、体系强、科技强、企业强目标,全面提升种业现代化水平,为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立足一年打基础,两年融合发展,三年见成效,五年成规模,力争2030年之前实现县属国有种业企业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发展目标。同时,引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大豆、小麦、棉花等粮油品种;引进培育2至5家种业企业进入农作物制种基地,建成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制种基地20万亩;突破育种关键技术与联合攻关,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农作物育种、繁种基地5万亩,带动新乡市乃至河南省高质量建设农作物制种基地100万亩以上,形成新乡县种业品牌,种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种业基础研究平台建设。以新乡县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为抓手,创建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为目标,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科研机构为支撑、企业参与的基础研究科研机制。支持县属国有种业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重点围绕小麦、大豆等粮油作物开展种子基础与应用研究;推动中国农业科学院新乡试验基地扩容建设,提供不少于5000亩的基础研究基地,为科研团队提供科研场所,满足不同科研团队研究需求;积极争取科研院所的研发平台入驻我县现代种业产业园,为科研团队建立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积极整合河南省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建立共享种子科研创新试验中心,建设检验加工中心,为引进种子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科研平台,提供各项基础性保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科工局、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城投集团)

  (二)引进种业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围绕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原学者等,引进和培育一批活跃在国内外学术前沿的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县属国有种业公司科技股期权激励机制留住人才,转化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三)支持引入品种选育研发机构。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种业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国家、省级科研攻关任务。支持种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有关科技计划和重点项目,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种业研发平台。

  吸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在新乡县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作用,推进县属国有种业公司与中国农科院作科所等科研团队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整合农业项目资金解决中国农科院作科所育种研发设施设备不足、矮败小麦中心试验楼整修、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等问题,加快推进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建设育种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实现第三方开放种业创新中心和种质资源创新中心,重点攻克一批育种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四)支持农作物繁种制种基地建设。把种业产业提升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建立以育种家种子和原种为主导的繁种制种基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村集体土地统一管理,建立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实现繁种制种基地统一品种布局,统一管理,制定财政激励奖补政策,对参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20元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种业可持续、有序化发展。

  建立县、乡、村三级繁种制种基地建设管理体系,县政府依托县属国有种业公司实施,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农户”的繁种制种体系,实施统一品种布局的“一村一品”工程,鼓励村集体统一组织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政府平台公司,按照“一村一品”统一布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等,提升繁种基地的管理水平,实现繁种基地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推进生产收储加工标准化。推进种子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实现繁种、储存和加工环节的无缝对接。立足高质量种子生产,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改造种子加工装备,升级种子精选、包衣、包装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种子加工自动化水平。支持构建种业大数据平台,开发出整合多部门、多环节、多类型的涉种管理服务系统,将育种、制种、销售信息纳入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可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集团)

  (六)推进种业企业优化整合。支持县城投集团组建国有种业公司,牵头整合种质资源、种子企业、合作社等种业产业链条经营主体和科研平台,以产业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科研和营销为核心,进行兼并重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经营能力。建成“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种业企业,形成种业振兴领头雁。按照“五统一”(统一作物布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机械作业、统一技术措施、统一品牌销售)的原则进行全程种植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集团)

  (七)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县政府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等组成联合攻关组,建立以生物育种为核心的科研实验室,着力构建“科研院校+种子企业+新品种研发创新平台”的科企紧密结合的种子创新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商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支持种业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变,加大对种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指导,鼓励种业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评定。(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集团)

  (八)提高种业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培育种子生产各环节专业化服务主体,推动县属国有种业公司联合县供销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心连心集团等经营主体有效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代繁代制、收储加工及金融保险等服务,持续提升种子生产服务社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中心、县供销社、县城投集团、心连心集团公司)

  (九)拓展种业海外合作空间。利用新乡县棉花的品种优势和销售渠道,支持种业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理念,优质资源和人才,鼓励种业企业建立海外服务机构,申请国外品种权,扩大新品种、新技术出口,拓展海外种业出口业务,提升种业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构建种业全产业数字化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化管理工具。以县属种业公司为龙头,带动全县种业产业发展,形成以数字化引领的区域现代农业产业。依托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及中国农科院中原研究中心,构建新乡县种业产业数字化发展体系,配套新乡种业产区认定与等级划分、种子基地管理、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种子原种种植规范等制度规范,重点建设:1.天空地一体化种业数字产业一张图;2.种子基地全程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3.种质产权和种子交易平台。(责任单位: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十一)加快国家级现代种业产业园创建。加大河南省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力度,推进现代种业双创服务中心建设,统筹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任务,将分散的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统一在双创服务中心集中建设实验室;加大农业、金融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整合保种、育种、扩繁、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作用,建设具有特色鲜明、种业产业集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内落地的重点项目或企业,可视情况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支持。2023年—2025年,县政府统筹整合农业项目和补贴资金,专项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和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支持以种业为主导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农机中心、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四、支持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关于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技服务、农机补贴等农业项目和补贴资金,统筹整合用于种业科研、繁种基地等相关建设。对于种业基地建设的重大科创项目,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县财政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面向种业基地谋划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各部门给予绿色通道。2023年要加大力度集中整合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和其他农业项目,用于现代种业双创服务中心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把创建国家级种业产业园和制种大县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专班推进,县财政拨出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2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每年安排一定的种业专项资金,专项扶持种业企业发展壮大和品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农机中心)

  2.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推动政策性银行对县属国有种业公司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为种业品种、制种企业量身定做产量保险、品质保险等种业保险。积极争取省市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资金配套。(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农业发展银行、保险公司)

  (二)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1.严格种子市场准入和执法监管。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等行为,加强植物检疫等市场准入审查,落实生产备案制度,优化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或侵权生产、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维护种子基地生产秩序。加强种子市场检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出基地、进入市场,抓好基地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制种纠纷处置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2.保障用地需求。对于种质资源保护、关键技术攻关、育种研发、加工仓储等所需的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挂牌认定并给予优先保障。对种业科研机构开展田间试验和种子生产所用土地给予倾斜支持,30年内不改变土地性质。县属国有种业公司仓储加工设备设施购置、改扩建的,财政给予不超过30%补贴。为县属国有种业公司种业基地和科研项目开辟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统筹运用农用地征用、农用地转用不征、农用地流转、建设设施农业等综合用地保障形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3.推进公益性平台共享。发挥县现代种业产业园科研设施面向社会共享共用的作用,为种业研发机构提供从基因到表型的技术服务,县财政每年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各类种子、种苗种质资源库(圃、场)应发挥公益服务功能,无偿为种业研发机构提供所需的种质资源和种质资源保存空间。县财政每年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为公益性种质资源保存机构提供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局)

  4.建立激励奖惩机制。落实“中原农谷”和新乡种业发展规划的各项激励奖补政策,支持县属国有种业公司引进科研平台和各类种业人才,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项目支持,对于在新乡县种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种业人才,县政府视情况予以资金奖励。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农业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的“中原农谷新乡县种业振兴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统筹指导和推进新乡县种业建设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要统筹各项相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县政府每年把种业振兴建设列入综合考核目标,与各乡镇签订良种繁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中原农谷制种繁种基地的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创新推进机制。坚持项目化实施,聚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推进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机制,积极引入金融资本参与基地建设运营。鼓励县属国有种业公司积极探索,在目标定位、工作机制、建设标准、建设方式、融资方式、支持政策、管护机制等方面创新方法、大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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