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
来信人:
杜学梅
来信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信件编号:
20230725133742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想知道新乡县生育津贴是缴纳多久可以领生育津贴?我查了说缴满10个月,说必须第11个月生才可以领取,不够生后缴满一年也不能领取? 政策不合理,郑州生前领不了,时间不够生后缴满一年也可以领,咱新乡县有这个政策吗?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医疗保障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相关政策解答如下:我县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新乡市相关政策,《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新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医疗[2015]6号)第一条规定: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调整设置的生育保险医疗等待期,对新投保单位(人员)或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人员),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由原来的6个月调整为10个月(含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该文件规定,我县参保女职工缴费满10个月,第11个月分娩方可享受生育津贴。您所说的郑州有关的生育津贴政策,目前新乡市并未有此规定。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相关政策解答如下:我县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新乡市相关政策,《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新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医疗[2015]6号)第一条规定: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调整设置的生育保险医疗等待期,对新投保单位(人员)或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上的单位(人员),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由原来的6个月调整为10个月(含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该文件规定,我县参保女职工缴费满10个月,第11个月分娩方可享受生育津贴。您所说的郑州有关的生育津贴政策,目前新乡市并未有此规定。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