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8-03 浏览量:3

  为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行为,8月2日,我局举办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九部地方性法规,共28条,明确规定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将人们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和较为成熟的公共规则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为各种不文明行为设定界限,为公民规范言行举止划定红线,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文明理念的传播者,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积极学习,要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营造出学习条例、践行文明的浓厚氛围;全局干部职工要当好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带头执行《条例》,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强化文明意识、落实文明理念,不断推动文明行为条例扎根落地,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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