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新乡县黄河大道与胡韦线十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坠入路边人民胜利渠中,驾驶员被困车内无法自救。紧急时刻,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义无反顾地跳进河中救助落水司机,保护了司机的人身安全。
当晚22时27分,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备勤民警接到110指令:新乡县黄河大道与胡韦线十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小轿车掉进河中,驾驶员在车内无法自救,请出警。警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接到警情后,民辅警陈超、张书涵,杨旭豪,孟新利迅速出警,不到5分钟就赶到现场。因车辆坠河现场无路灯,水渠坡面又较陡,救助条件有限。陈超一面安排孟新利用有限条件开启照明设备,查看坠河车辆情况。
经查看,民辅警发现人民胜利渠内有一辆小轿车向右侧翻在河中,河水已淹没半个车身,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无其他乘客,驾驶员意识清醒,因不会游泳被困车内。此刻,坠河车辆缓慢滑向河中间。情况紧急,张书涵、杨旭豪立即跳进河中,奋力将被困驾驶员拉出车外,陈超用绳子将被困司机和救援民辅警拉上岸,在确认驾驶员身体未受伤无大碍后,民辅警才松了口气,此时,河水、汗水已将他们身上的警服全部浸透。
民辅警的举动受到了过往司机和群众的一致赞扬,让我们为他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