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夏”期间,我县遇到多年一见的“烂场雨”,为了减少粮食因灾损失,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256万元,主要用于对麦田农机抢收作业和湿粮烘干的补助。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2号)和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烘干和农业救灾工作的通知》。
二、补助原则
按照“能补尽补”的原则进行补助,提升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防灾减灾资金补助对象为我县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户。具体补助标准按照中央下拨我县防灾减灾资金总额,依据实际种粮农民种粮面积一次性进行发放,每亩补助9.39元。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一卡通”集中发放的方式,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四、具体要求
各乡镇、村利用村级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做好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在补助发放工作中,严格执行“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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