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新乡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教基〔2021〕1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教督〔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力度,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强化义务教育学校装备建设。促使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教育质量更加优质、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各界更加满意,到2025年,顺利通过省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三、推进措施
(一)科学规划,制定推进方案
按照国家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评估标准,按照《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年)》精神,重新审视我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结合省、市两级下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健全机制,加强资源配置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保障水平。强化县级统筹,建立科学、动态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和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2.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及定期更新机制,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和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和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和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和2.4间以上。
(三)加大投入,强化政府保障
3.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有序增加学位供给。按照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适时调整《新乡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稳步实施“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制度,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大校额”,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办学。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4.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要建立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5.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轮岗交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加大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教师交流不得低于专任教师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经费专列,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不得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要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确保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加强体育、艺术(美术、音乐)等薄弱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6.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招生政策,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域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深化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7.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指标范畴之内,控辍保学工作常态化。不断补齐短板,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继续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7%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成“三通两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完成所有学校教室及功能室“班班通”设备更新换代。开展“教育城域网”条件下的科学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等工作,推进在线互动课堂常态化应用,加强空中课堂、名师课堂及网络工作室应用实践工作,依托校际联盟、发展共同体、合作体等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发展,逐步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效益。深化“教育城域网”创新素养教育综合改革,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互动教学。
9.强化学校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以育人为宗旨,营造格调高雅、环境优美的育人氛围,达到以情感人,以景育人的实效,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要达到良好以上。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动足球、篮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劳动教育,拓宽劳动教育渠道、方法和评价机制;加强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加强体育、艺术、科普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五)优质公平,提升社会认可
1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集团化办学,组建教育联盟,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实施集团化办学行动计划,通过强校带弱校、名校办分校、名校托新校组建教育联盟、教育发展共同体、教育发展合作体。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提质扩面,按照“整体规划、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纵向发展”的原则,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纵向联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跨城乡的深度融合。探索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联盟办学机制。发挥我县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结对帮扶等工作。加大教师帮扶交流力度,定期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大校际之间的融合交流,逐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效益。
11.落实教育公平政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素养教育,全面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调查摸清全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构、工作小组和创建办公室,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学校布局规划,加快实施寄宿制学校、化解大班额等项目工程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的要求,有计划地配足配齐教师。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经费。各相关部门、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各学校“一校一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全面推进。
(三)县级申报、市级复核阶段
对照《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加快推进工作任务完成。在自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申报登记表、县级自评材料以及群众满意度调查材料等材料,按程序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情况进行复核,正式申请市级复评。
(四)整改阶段
根据市级复核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积极整改,全面补差补缺,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五)省级及国家评估阶段
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督导评估及省级评估,并再次自查整改,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省级评估中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限时销号,制定完善迎接国家认定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内涵,积极迎接国家认定。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新乡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编办、残联、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由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惠及新乡县人民的民生工程,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新乡县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机制高效、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深入落实。并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倾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校际之间教育不均衡现象。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学校大班额、师资配置、教育质量均衡等要素,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不断开发、培育新的优质教育资源,又要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结合经济发展条件和教育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全县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特别是办学条件的整改,确保各相关指标的自评结论和数据真实、准确。
(五)强化督导,实施问责。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影响此项工作推进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根据责任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
(六)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人观和成才观,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加大对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优秀学校的宣传力度,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广泛参与此项工作,凝聚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合力,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新乡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乡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绍青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于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超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夏东升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丁朵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曹坤栋 县财政局局长
莫谨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牧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岳国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常波 县税务局局长
范海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秦安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 乾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于洋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齐 七里营镇镇长
姚辉 朗公庙镇镇长
陈军伟 小冀镇镇长
杜晓龙 大召营镇镇长
张寒瑞 翟坡镇镇长
张莉 古固寨镇镇长
高立虎 合河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张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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