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县委组织部新组干〔2023〕40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张鹏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岳静同志为新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卫同志为新乡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范凤雅同志为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免去:
岳铁同志的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嘉外同志的新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亚娜同志的新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军同志的新乡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宏勋同志的新乡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