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开文〔2023〕28号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来源:新乡经济开发区 时间:2023-10-25 浏览量:13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局(办):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已批准2022年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如下: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2年度本年收入136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8万元;本年支出1379.0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万元,本年收入1365万元;本年支出13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09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13.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区财政金融局应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部门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区财政金融局要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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