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开文〔2023〕34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创新〔2023〕163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初审,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齐全,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符合2023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申报条件,现予推荐。
附件: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新经开文〔2023〕34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创新〔2023〕163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初审,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齐全,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符合2023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申报条件,现予推荐。
附件: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