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市级督导检查的通知》(新安委办〔2023〕19号)文件要求,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相关部门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重点对废弃建(构)筑物、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黄河滩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全力追根溯源,全面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形成“打非”的高压态势。对于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我局朗公庙派出所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新乡县某村村民张某家中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并不定时地将存放的烟花爆竹偷偷售卖,以此攫取高额利润。网格员立即将线索上报至民警。接到线索后,朗公庙派出所指导员孔聪、民警张祥九立即开展调查,并掌握了扎实的证据。随后,孔聪、张祥九带领辅警前往张某住处进行查处,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4箱。通过对张某突击审讯,办案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其烟花爆竹的来源渠道为新乡县某废弃生态园老板王某,并且王某自己也在园内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办案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该废弃生态园,通过顺线追踪,一举抓获生态园老板王某,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302箱。目前,张某、王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朗公庙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朗公庙镇某村冰糕店内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往该地仔细检查。通过对该冰糕店后院东南角活动房进行检查,民警发现大量烟花爆竹被存放在一间小屋内。通过进一步向冰糕店经营者林某了解情况,民警又在村庄南边林某的养殖户院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一一清点,林某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约900余箱。“如果这900余箱烟花爆竹在存放过程中发生意外,那得造成多大危险啊!”民警孔聪说道。面对铁证如山,林某立即被民警带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经了解情况得知,林某于今年8月开始,在无任何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金额约13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林某已被我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