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主题,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在新乡县凤鸣湖广场举行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冬日鄘南,欢愉热闹,凤鸣湖广场更呈现一片祥和之感。上午9时30分许,交警大队、运输局、城管局等工作人员精神抖擞、衣着整齐,与四方群众共同聆听了一场盛大的“交通安全课程”。
活动伊始,新乡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于洋向所有参与维护交通安全的一线工作人员致以崇高敬意,并通报了2023年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强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谨慎细致、尽职尽责,为推动全县交通管理水平迈上更高阶梯而作出不懈努力;民警代表刘宇坤通过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从步行、乘车、驾驶等方面,倡导大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树立“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文明理念,做到“知危险、会避险”;与此同时,运输企业代表和交通参与者代表分别通过谈交通认识、说安全体会,积极响应活动号召,并做出庄严承诺、以身作则,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志涛通过带领大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向在场人员发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真切呼吁,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敬重交通规则,遵守交通秩序,做一名合格的“交通人”,让鄘南大地变得更加和谐、更加有序。
活动最后,各方队代表积极响应号召,纷纷在“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条幅上签字留名,为鄘南大地的交通出行秩序作出独属于自己的贡献。
此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努力让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和谐有序,不断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