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新乡县警方迅速响应,主动出击,紧盯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切实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近期依法处置的3起典型案例。
一、黄某某编造“校园霸凌”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8日,新乡县公安局民警在执法巡查中发现,网民黄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APP编造发布“拒绝校园霸凌,女孩因校园霸凌不幸意外去世,父亲临终前残忍杀死三名霸凌者为女儿复仇,父亲的做法你怎么看?”等谣言信息。经民警依法调查核实,不存在该网民反应的情况。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某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二、张某编造“顾客因称呼不当拒绝买单并向餐饮店索赔千元”网络谣言案
2023年11月14日,网民张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APP编造发布虚假信息,内容为“50岁女子,被服务员喊‘阿姨’拒绝买单并索赔1800元,说是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刘某某编造“小冀新建高铁站”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17日,网民刘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APP编造发布虚假视频,视频配图高铁站,并在图中标注为小冀高铁站,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三、如何辨别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特点,如何辨别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3、浏览页面的健康性。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⑴、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⑵、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⑶、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