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违章停车
来信人:
李亚军
来信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信件编号:
20240422155336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一些停车位上停着老头乐,真正的机动车无法停车,然后停在了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也没有压盲道,然后被贴条,为什么不打车主电话挪车?如果等待一定时间车主不来在贴条是不是更合理。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城管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一些停车位上停着老头乐,真正的机动车无法停车,然后停在了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也没有压盲道,然后被贴条,为什么不打车主电话挪车?如果等待一定时间车主不来在贴条是不是更合理。
答复:
一、针对停车位上停着老头乐或私自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我局一直在不间断的进行巡查治理,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治理处罚力度,确保还位于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打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车主挪车,是柔性执法的表现,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管理好车辆停放工作,这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故是否采取柔性执法措施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所决定的,目前新乡县车辆数量相对较少,停车位也相对宽裕,车主一般在附近就可以找到车位,当然,柔性执法,能够提升执法的包容性,这些都是执法机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应该追求的目标和方向,我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措施,更好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一些停车位上停着老头乐,真正的机动车无法停车,然后停在了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也没有压盲道,然后被贴条,为什么不打车主电话挪车?如果等待一定时间车主不来在贴条是不是更合理。
答复:
一、针对停车位上停着老头乐或私自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我局一直在不间断的进行巡查治理,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治理处罚力度,确保还位于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打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车主挪车,是柔性执法的表现,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管理好车辆停放工作,这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故是否采取柔性执法措施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所决定的,目前新乡县车辆数量相对较少,停车位也相对宽裕,车主一般在附近就可以找到车位,当然,柔性执法,能够提升执法的包容性,这些都是执法机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应该追求的目标和方向,我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措施,更好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