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政务大数据局积极落实上级“好差评”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印发《新乡县便民服务中心好差评制度(试行)实施方案》(新政数[2020]3号),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新乡县落地见效。
一是实现“好差评”全覆盖。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二是实现“好差评”有机统一。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
三是实现“好差评”科学体系。初步形成了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全县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实现“好差评”落地见效。根据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新乡县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为92.80%,政务服务评价覆盖事项率为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