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新乡县民政局于5月23日至29日开展村务公开检查工作。坚持“公开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按照村务公开管理要求,做好抽查指导,规范全县各村村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此次村务公开检查工作,深入7个乡镇,检查40余村次,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保持较好,切实做到把村务“晒”在阳光下,让群众做“明白人”。
经过对全县村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已经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通过五个“公开化”,即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设施“标准化”、公开事项“精准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以基层民主自治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同时,指导各村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及宣传,充实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新思想”、“新风尚”,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村规民约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让村规民约在乡风文明、村民自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村务公开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进行优化创新,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水平,优化群众监督环境,全面提升村级工作质效。
新乡县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