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4〕15 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人民政府 2024 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4-06-17 浏览量:29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已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的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决策内容通常涉及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可能是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为什么要公开《目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公开《目录》后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

  新乡县民政局、新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是程序合法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并提交相关材料报新乡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如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时,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对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除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外,还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征求相关群体的意见。同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要达到100%。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乡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3-56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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