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新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采取科级领导分包形式,对7个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2个分中心(税务分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大厅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专项督查。
一是成立集中整治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成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筹划谋划、组织实施和保障工作。
二是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科级领导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每半月至少安排1天到所包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或调研,每月对所分包单位督导检查或调研一遍。
三是形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或碰头会,协调解决共性问题,研究安排下步整治工作。
四是实行责任承包制度。各科级领导对所包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集中整治期间所包单位的指导、督导、检查和矛盾问题的协调解决。目前,各乡镇普遍存在的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度落实不到位、有诉即办窗口运行不规范、“好差评”“我要评议”二维码未实现窗口全覆盖等共性问题已初步整改到位,营造了服务更加优质,办事更加便利的基层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