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彩票管理条例》《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和《河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2〕23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中央及按比例返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3]119号)下达我县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5万元,其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30万元,占额度的66.67%,孤儿助学项目15万元,占额度的33.33%。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福利类和儿童福利类。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
孤儿助学项目15万元。由局社会事务股负责实施,资金用于资助我县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完成学业,旨在激励和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高等教育。通过项目实施,减轻困难孤儿家庭生活压力,提升孤儿受教育水平。
项目负责人:郭德强 田娅楠
联系电话:0373-7088702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30万元,由局社会事务牵头以以向新乡市精神病院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精神障碍人员社区照护水平。
项目负责人:郭德强 杨志鹏
联系电话:0373-7088702
二、返还市县彩票公益金项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1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51号)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按比例返还市县福利彩票公益金272万元,其中其中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156.62万元,占额度的57.58%,特困供养中心运营补贴项目30万元,占额度的11.03%,促进儿童发展项目5万元,占额度的1.84%,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项目45万元,占额度的16.54%,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3万元,占额度的12.13%,社会救助项目2.38万元,占额度的0.88%。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1.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156.62万元。由局养老服务股实施,资金用于我县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县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高水平发展。
项目负责人:李纯飞
联系电话:0373-7088709
2.特困供养中心运营补贴项目30万元。由局社会救助股实施。资金用于改善我县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生活照护,提升县级特困供养中心康复护理及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特困老人的幸福感,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负责人:刘光洲
联系电话:0373-7088711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
1.促进儿童发展项目5万元。由局社会事务股负责实施,资金用于为我县孤儿和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项目实施,减轻困难儿童家庭生活压力。
项目负责人:郭德强 田娅楠
联系电话:0373-7088702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
1.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项目45万元。由局社会事务股负责实施,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补助和村民进行节地安葬补助。通过项目实施,完善村级殡葬设施,进一步推进我县文明殡葬工作。
项目负责人:郭德强
联系电话:0373-7088702
2.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3万元。由局社会组织股负责实施,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相关服务工作,提高社会工作站服务能力,更好开展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了基层民政力量,高质量服务民政对象,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项目负责人:郭婕
联系电话:0373-7088716
3.社会救助项目2.38万元。由局社会救助股负责实施,资金用于为我县困难群众购买寒潮天气期间御寒物资,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项目负责人:刘光洲
联系电话:0373-7088711
新乡县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