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对象:
有用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2、报送资料: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有需行业批准的项目加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登记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1份。
(2)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需提供: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登记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1份。
(3)其他单位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登记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1份。
办理地址: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6办公室)。
电 话:568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