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中自查发现,新乡县交通运输局丁先宾、李伟、王海霞三名同志的执法证件遗失,现将执法证号为16070917010、16070917026、16070917041的三张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
特此公示。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中自查发现,新乡县交通运输局丁先宾、李伟、王海霞三名同志的执法证件遗失,现将执法证号为16070917010、16070917026、16070917041的三张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