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戚久钢等六位代表:
首先向您们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您们提出的《关于在黄河大道与李台新桥路口安装红绿灯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在黄河大道与李台新桥路口加装信号灯的建议,因该路口距离青龙路与黄河大道的信号灯不超过200米,距离过近,不符合安装信号灯的要求,所以此项建议无法实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新乡县交警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调整勤务安排,对重点路段开展流动执法执勤,加大一早一晚和高峰期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将警力、装备最大限度投入路面,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对该路段的管控力度,以保证该路段的安全畅通。同时按照公安部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的要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基行、源头化管理警企共建、美丽乡村行等活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再次对您们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