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12 浏览量:13

  为了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按照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9·18”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暨心理防护行动实战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统一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5分,对全县防空警报实施统一试鸣。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试鸣周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试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望全县人民听到警报后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新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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