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高标准梳理权责清单、高质量编制标准目录,目前,已全面完成31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高。
一、高位推动强统筹。认真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建立责任清晰、职责明确、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深落细落实。
二、面落实提质效。一是高站位编制标准目录。以新增的5个试点领域为抓手,按照“要素统一、任务明确、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点对点指导有关部门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相关领域公开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迅速编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目录。二是高标准打造线上公开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增强信息公开准确性、权威性。着力建好、管好、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强化信息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务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
三、规范运行促长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定期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制发文件开展抽检,指导各单位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落实“全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加快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和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绩效考评范围,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