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合执法 规范卫星电视

来源:文化广电旅游局 时间:2024-10-31 浏览量:4

  卫星电视作为重要的信息传播媒介,其规范管理对于维护国家政治、信息和文化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县检察院共同执法,重点查处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地面卫星信号接收装置的行为。

  此次执法共抽查了两家宾馆和两家五金店,我局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对营业场所进行普法:“非法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可能会接收到一些未经授权的境外电视节目,其中可能包含不良信息或有害内容,对国家的信息安全构成威胁。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能够有效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维护国家的信息安全。”

  宾馆负责人表示:“目前酒店电视统一使用移动信号进行播放,未来将积极配合文化广电部门的执法行动,提供支持。同时,加强对电视接收设施的管理。”

  通过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对联合执法行动的支持度和认可度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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