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来源:国税局 时间:2025-03-06 浏览量:7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具体明细见附件:[点击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县税务局

  2025年3月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