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联动解民忧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09 浏览量:5

  4月2日上午,新乡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合河乡一名群众反映其名下房屋于2023年8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商贸公司登记为经营场所,担心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信用风险。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安抚群众情绪,认真核对群众的房屋信息,记录其所反映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等关键信息。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股和网络与信用监管股工作人员快速响应群众诉求,立即联动开展工作,核实登记材料基本情况,确认企业提交住所承诺材料误用他人房屋信息。网络与信用监管股第一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联系企业联络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告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7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所变更登记。同时按照上级关于企业年报工作安排,提醒并指导企业完成2024年度年报公示,避免因信息不实产生信用惩戒。经跟踪督办,涉事企业已明确表示将尽快完成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同步在公示系统更新年报信息。群众对所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股室联动,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充分展现我局"接诉即办"的工作作风和跨科室协同工作开展能力。

  下一步,新乡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企业登记信息核查力度,完善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