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予以公告,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申报,经大队审查核定后,确定为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7日。
二、申报途径
新乡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朗公庙镇化工二路与心连心大道交叉口东北160米),联系电话:0373-5653638,0373-5653119。可事先联系沟通,通过邮寄、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内容
各社会单位认真对照《新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附件1),全面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填写《新乡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向新乡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