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群众举报,对车牌号为:皖CA9231的厢式货车运输的冷冻肉进行检查。经查,上述车辆运输的冷冻肉无权利人随行,且运输司机不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我局依法进行了扣押,现请被扣押货物的货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进行认领,并配合调查处理。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仍无人认领,本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373-5589028。
特此公告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