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5〕4 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5-05-08 浏览量:77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2024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安排,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纳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新乡县民政局发布了《新乡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供给,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二、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8年底,全县将基本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格局,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度与满意度,有效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

  三、具体如何规划助餐点的建设?

  1.示范建设一批。对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服务意愿强烈的,打造20个示范性老年食堂。由乡镇合理选址申报、县民政局核定老年食堂名单,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或其他适宜设施自建厨房,设置就餐场地,引入具备服务能力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运营,以即时加工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2.统筹优化一批。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基层养老服务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物业服务企业在满足自身就餐需求的基础上,可开辟老年助餐专区,或通过订餐外送盒饭提供就近供餐服务,将内部餐饮资源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开展改造、提供助餐服务。在助餐需求较少、老年人口居住分散、暂不具备建立长者饭堂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由村级老年协会自主牵头,与就近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或村级互助点、有需要的老年人签订三方协议,为其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题一:老年助餐服务开展的服务主体是哪些?

  回答:符合有关运营条件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学校和单位食堂等。

  问题二: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有哪些建设要求?

  回答:统一老年食堂标识标牌,将名称统一为“新乡市新乡县老年食堂/餐桌/助餐点”,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识。支持老年食堂开展适老化改造,确保老年人堂食方便、舒适、安全。鼓励老年食堂按照“八有”规范建设,即有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支付系统。

  问题三:如何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回答:对老年食堂审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督促指导老年食堂严格实行“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餐品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引导老年助餐食堂根据周边老年人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定期更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食谱

  问题四:老年助餐如何开展服务监管?

  回答: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结合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督促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风险隐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守安全底线。对不落实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邀请老年人、社区居民代表参与食品安全检查。

解读机关:新乡县民政局

联系人:708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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