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0C320-00-2025-0002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5年5月14日河南中联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墨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5-05-15 09:47 浏览量: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中联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中联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墨负极材料扩建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小冀镇中街村

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项目产品方案为锂离子电池石墨负极材料8000/年。生产工艺流程:粉碎分级-整形-混料-振动-除磁-检验、包装入库。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筛分、包装产生的粉尘。

11号车间投料、混料、筛分、包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2号车间投料、混料、筛分、包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依托现有1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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