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安局看守所关于退还已出所人员“代购物品暂存款”的公告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5-05-23 浏览量:83

  为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新乡县看守所代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合法合规,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豫公监明发[2020]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工作的通知》,现将2017年至2022年已出所未退还“代购物品暂存款”的人员予以公示,涉及171人,共计10021.9元。(详细附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释放证明等材料到新乡县看守所办理领取手续,逾期不领取的,我单位将按无主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附件:退款明细[点击下载]

  新乡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赵警官18623736535,新乡县看守所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与新原路交叉口向西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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