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型空分建设与智能化升级项目(一期工程) |
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心连心大道东段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建设一套空分装置,与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项目相配套。 |
废气:本项目空分装置只有污氮放空,主要成分为氮气、水蒸气,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心连心集团四分公司产业升级项目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经心连心集团厂区废水总排放口进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化工新材料项目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中水系统排污水经心连心集团废水总排放口进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