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小冀辖区夏夜治安服务台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小访客”——一只误入居民家中的猫头鹰幼崽。在热心群众与民警的及时救助下,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得到妥善安置。
当晚,群众王先生抱着箱子匆忙赶到治安服务台,箱子里躲着一只毛茸茸的猫头鹰幼崽。据其描述,这只幼鸟突然飞入家中,疑似学飞途中体力不支跌落。因担心其受伤且自己不了解处置方法,便第一时间向民警求助。
值班民警何武立即对小猫头鹰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其无明显伤口后,迅速联系市自然资源局,同时听取专业人员建议,将该幼崽送到新乡县某动物保护基地。经专业人士检查,该幼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健康状况良好,但因年幼暂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需带回保护站进行照料,待其具备飞行和捕食能力后放归自然。
民警借此机会向群众科普:猫头鹰属国家保护动物,私自饲养或处置可能违法。若发现野生动物误入民宅或受伤,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并及时联系公安、林业部门或野生动物救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