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有人非法倒卖,储存浓硝酸,易发生重大爆炸,公安机应该查处,如发生爆炸将影响9.3阅兵
来信人:
夏和平
来信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4246103293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浓硝酸是可以作为炸药,而且极易发生爆炸,属于公安部管理。 被举报人姓名:黄伟。住址:新乡县青龙大道玉龙小区,平原示范区平原外国语学校家属楼(文博苑)等。电话:18903736400。 违法事实:黄伟做浓硝酸二道贩子至少10年,奥迪,高档摩托车,和多处房产都是通过浓硝酸非法获利购买,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下个月即将阅兵,如果在这个时候发生重大爆炸,新乡都会炸没了。黄伟做浓硝酸多年,他的朋友和身边全部都知道,可以随便问他朋友都知道嫌疑人做浓硝酸,也经常在朋友圈发关于浓硝酸的广告,请查看黄伟的手机,微信,和通讯录的买家,查明硝酸储存地,以免爆炸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望刑警调查。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夏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再次安排辖区民警展开调查并联系黄伟本人与其进行见面谈话。经民警再次详细调查,未发现黄伟在我县经营储存过浓硝酸物品,建议对其他居住地的相关部门反映。同时,我们会继续加强对经营储存浓硝酸物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打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