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反映新乡县古固寨镇中心学校张希茂生活作风问题
来信人:
黎婵媛
来信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4429188703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反映新乡县古固寨镇中心学校张希茂,身份证尾号【4013】,其凭公职职务之便举债为自己谋取利益,后续却恶意拖欠拒不处理,其道德素质缺失。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违反社会公德,其行为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损害政府部门声誉,单位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立即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不要在继续败坏国家部门形象。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违反廉洁纪律。 举报依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约束相关人员,加强监管,履行监管责任,由于我联系不上他,故而请领导这边帮我联系一下他,我的电话18684115504 !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 您的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问题调查情况予以回复: 经询问,张希茂并不认识来信人黎婵媛,也不知道她是哪个单位的,也不清楚拖欠其什么钱款。张希茂表示,如果来电人讨要手续合理,将会积极偿还。我单位建议来电人走法律程序。 回复单位: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