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情况反映
来信人:
孟志
来信日期:
2025年08月10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4750097426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反映人:新乡市众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乡县七里营镇工业聚集区远大路。联系电话:15737392820
法定代表人:孟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具体诉求:
请求新乡县政府介入、协调处理,河南城投裕信建设有限公司因施工给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2330.4元。
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5月14日上午7点40分左右,河南省城投裕信建设有限公司在新乡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挖掘机在冀营街不慎将一根电缆挖断,导致我公司突发停电。该停电行为长达38个小时,直至5月15日21时才正常通电。该突发停电,导致我公司所有生产线彻底停工,变频器烧坏,水泥浆料报废等,共计给我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2330.4元。
就上述情况,我公司和城投裕信公司多次联系沟通,但城投裕信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拒绝碰面沟通赔偿事宜,完全没有作为国有企业的担当。
我公司成立15年,多年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多年来一直诚信经营。现我公司迫于无奈,特反映到新乡县人民政府。希望新乡县人民政府介入,协调处理该事宜,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此致
新乡县人民政府
反映人:新乡市众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0日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未处理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