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阳光新城业主占用绿化
来信人:
张女士
来信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8738258543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新乡县阳光新城A11号楼业主违规在一楼后院开后门,并将院外公共绿化带铲除,使用水泥硬化地面,当做个人道路,并将其他业主停放的汽车轮胎放气。一、要求恢复小区内公共绿化带。二、将违规开放的后门封住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答复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答复内容:
张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对于您反映的阳光新城A11号楼业主违规在一楼后院开后门,并将院外公共绿化带铲除,使用水泥硬化地面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前往阳光新城物业办公室,要求物业公司提供A11号楼规划设计图纸,及小区该区域旧有情况,比照现场情况核实是否属于违规侵占城市绿地,目前,我们正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业主是否违规侵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进行认定。如查实确属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要求业主整改,切实维护城市绿化环境和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此外,关于您反映的该业主存在将其他业主停放的汽车轮胎放气的不当行为,我们已同步约谈物业公司,要求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该业主的宣传教育与行为劝导,积极预防和化解邻里纠纷,共同维护小区和谐安宁的生活秩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