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5〕14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7-10 浏览量:

一、解读背景与目的

为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解决农村供水运行管护难题,新乡县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次解读旨在清晰呈现方案核心内容,让各乡镇、相关单位及农村群众准确理解政策方向、任务要求与保障措施,助力政策落地见效。

二、政策核心框架

(一)指导思想:明确“协同发力、专业管护”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指示,坚持“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原则,结合农村供水工程规模与分布,创新县域统管模式,推进“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提升服务水平与工程长效性。

(二)工作目标:聚焦“全链条、高标准”保障

围绕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确定统管方式与实施主体,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最终实现“从源头到龙头”全链条监管:

核心要求:压实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

关键目标: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四大维度筑牢统管体系

1.明确“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统管模式

    主  体

核心职责

                           具体工作

县水利局(行政监管)

 

    监管与统筹

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管;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体系;

3. 统筹水源、水厂、管网全链条管理

众城给排水公司(企业化运营)


    统一运营

整合县域供水资源;

用城市水厂专业经验改善农村供水工艺;

3. 实现 “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 全程管理

2.建立“五化”运营管理体系

标准化管理:组建专业队伍,制定运行管理、巡查维护、应急供水等10余项管护标准,规范设施运维;

水质精准管控:按规定开展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自检+巡检”,结合检测结果优化制水工艺、加强输配水维护;

智慧化赋能:搭建智慧供水管理平台,实现取水、净水、输配水远程监控与调度;推广远传智能水表,提供报装、报修、缴费“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服务规范化:落实“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随报随修”,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公开水质与服务信息,完善“受理-响应-回访”机制;

应急常态化:制定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开展演练,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复盘善后”全流程机制。

3.完善“三机制”长效保障

水价动态调整机制:

已完成水源置换的村:水价与新乡县本源水厂一致,由县发改委按程序制定/调整(需听证、公告);

未完成水源置换的村:以县发改委《关于新乡县农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新发价〔2019〕21号)为基础,由村委会征求群众意见后自主核定(原则上不超发改部门定价);

财政补贴机制:发挥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作用,通过“合理水价+必要财政补贴”保障运行管理经费;

评价激励机制:水利部门对“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运维、群众投诉处理”等开展评价,结果与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挂钩。

4.明确“多部门+乡镇+企业”职责分工

水利局:统筹规划与监管

发改委:定价

财政局:资金保障

卫健委:水质卫生监督

生态环境局:水源保护

各乡镇:属地协调监督

众城公司:全面运营

(四)组织领导:专班统筹,压实责任

成立“新乡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明确层级管理:

组长:荆树湿(县政府副县长)→统筹协调重点难点问题;

副组长:郭习栋(县水利局局长)→协助统筹;

成员:各乡镇、县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分管同志;

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郭习栋兼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解决具体问题。


解读机关:新乡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3-506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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