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6〕6 号《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5-20 浏览量: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分别为:
1.新乡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办单位:新乡县应急管理局);
2.新乡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三、有关要求
一是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并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确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应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依据、提出具体建议,按程序报批。
解读机关:新乡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3-561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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